全文如下: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改革,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学生管理、班风学风建设和德育工作水平,根据相关部署要求,决定举办2025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
比赛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比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参照《2025年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方案》进行,详细内容见附件1、附件2。
三、参赛对象
(一)参赛选手应为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2024-2025学年担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班级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前三年级班级的班主任(以下统称中职班主任,不含助理班主任、“副班主任”等),实际履行带班职责,累计担任中职班主任3学年以上(不含3学年)。实施“双班主任”或其它多人联合带班模式的,参赛选手应是该校明确牵头主责该班级、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班主任教师,并经学校公示无异议、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方可参赛;非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班主任教师不得参赛。
(二)鼓励国家级、省级德育名师和名班主任、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等报名参赛。
(三)2023年全国、2023、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不参加2025年市赛。
(四)2023年、2024年市赛一等奖(未获省赛一、二等奖),且本年度仍担任班主任的,可直接报名参加省赛遴选,所提交的材料须为新材料或对原参赛材料做60%以上的修改。
四、比赛时间及流程
(一)组队报名。各校经过校内评比选拔3人(三全育人试点学校、省领航学校或省“双优”学校可增报1人,2024年省赛获奖学校可增报1人,参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参加市级网络初评,建议各年级参赛选手均衡分布,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于2025年4月28日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4)、汇总表(见附件5)Word及盖章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szsjyjgzjc@jiyj.suzhou.gov.cn。
(二)网络初评。对参赛者的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决赛的参赛选手。各校于2025年5月11日前将参赛选手的材料(网络初赛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6)以U盘(或百度网盘)形式寄送(或发送)至组委会,寄送地址: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苏州市劳动路289号),联系人:陈高祥,QQ:67607425。
组委会将对选手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选手提交的材料和视频进行网络评选。其中班级建设方案占30%、2024-2025学年班级建设计划占15%、管理育人案例占15%、班级活动方案占15%、对应的视频占25%,再确定参加全市决赛的选手名单。
(三)决赛环节。分为知识测试笔试和现场面试两大环节。
1.笔试环节。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决赛选手,进行中职班主任专业能力的测试。笔试成绩占决赛总成绩的20%。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政策法规以及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相关知识。
2.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占决赛总成绩的80%。评审专家根据选手现场表现等统筹打分,分为班级建设情况介绍(占25%)、班级活动策划(占25%)、模拟情景处置(占25%)和答辩(占25%)4个环节,根据以上4个环节的得分确定现场决赛成绩。现场决赛有关安排及要求见附件7。
参赛作品网络初评阶段得分不带入决赛,选手决赛成绩为笔试、面试分数的总和。具体评分指标见附件8。
五、奖项设置
据参赛选手总数,按照不超过10%、20%、30%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根据决赛成绩排序确定,三等奖根据网络初评得分排序确定。个人奖为所有项目的综合奖,不再设单项奖。
六、其他事项
(一)除《参赛报名表》《参赛汇总表》之外,所有参赛材料(含文件名及其属性)和决赛现场的介绍、展示、答辩,均不得泄露地区、学校名称以及教师个人姓名,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各学校在正式提交前,应认真检查参赛材料是否合格。所有选手的材料均需单位盖章,选手均需经过校级选拔,材料和视频由单位统一向组委会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的材料。
(二)比赛涉及的所有参赛材料思路与设计均需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其责任由参赛选手及推荐单位共同承担。参赛材料一经获奖不得参加其他类似性质的比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参赛成绩并通报批评。除参赛选手
(三)参赛选手所带班级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校应认真核对参赛选手实际任职和带班情况,所带班级专业备案、人才培养方案网上公开的情况和班级学生实际情况等,并统一进行公示(参考模板见附件9),经公示无异议方可参赛。参赛选手及参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以及公示存疑的问题,由所在学校负责核查、反馈,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赛。公示结束后,出现调整参赛选手或其所带班级的,需进行补充公示。
(四)以虚假身份、虚假班级报名参加比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暂停该选手所在学校下一年的参赛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比赛有关事宜由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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