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2024年暑期,我校开展了专项巡查和整治,现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坚守教育初心
在期末结束工作会上,校党总支书记张志凯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做“四有”好老师(好老师的四个标准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个引路人”( 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四个相统一”( 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经师”成“人师”、教育家精神(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等指示与精神,并指出,总书记的这些要求就是我们作为教师的最基本的工作遵循。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教师,我们要牢记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就是要坚定扛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重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日常施教过程中,我们要紧扣时代主旋律,要坚定初心如磐的信仰信念,要涵养为人师表的崇高风范,要锤炼业务精湛的渊博学识,要永葆甘当人梯的深厚情怀,践行“一生只为一事来”的教育信条,始终保持对党和国家的赤诚热爱、对事业的孜孜以求、对学生的仁爱之心,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厚植高尚情怀,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人、引路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教师这一崇高职业。
暑期是广大教师休息、充电、提高自我修养的宝贵时间,更是教师践行职业道德、展现良好师风师貌的重要时刻。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根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我们要坚守教育初心,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公平,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二、签订承诺:拒绝有偿补课
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请全体教师认真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严守师德底线,做到廉洁自律。在期末结束教师会上,全体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
三、专项巡查:强化检查督导
8月2日,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重点内容,专题研究布置督查工作。8月7日,学校召开校级师德师风督查工作组专题会议,商议本次专项督查的具体事项。会后,督查组深入苏杭之星、东方花园、睿骐书苑等小区和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实地查看,与保安、住户和机构工作人员等交流,了解是否存在在职教师参加有偿补课或者培训机构兼职等违规现象。经实地走访,并未发现相关违规问题。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检查督导工作,积极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四、入职查询:筑牢师德屏障
学校各处室、部门要严格落实《苏州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实施办法》(苏检会〔2022〕10号)文件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前对新入职的教职员工进行入职查询,确保新入职的教职员工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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